青岛刑事辩护律师孙伟伟擅长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近期,孙伟伟律师办理青岛市黄岛区一起涉案资金特别巨大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当事人到案后首份笔录即供认明知参与诈骗,初期被按诈骗主犯追究,可能面临十年以上重刑。孙伟伟律师介入后抓住“外挂设备”这一定性关键,提出对设备进行鉴定、调取后台数据的辩护主张,在拘留三十天取保未果后,于审查批捕的七天内说服检察官作出不批捕决定,当事人在黄金三十七天内被取保候审。

一、案情简介与辩护难点

当事人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罪被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刑事拘留。该案涉案资金数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众多且持续追究,当事人在到案后的第一份笔录中明确承认知道自己参与诈骗活动,侦查机关初期认定其为诈骗主犯,法定量刑幅度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拘留期间因案情重大、被害人紧盯案件,取保候审未能获批,辩护压力集中到审查批捕的七天之内。

二、关键突破:外挂设备决定行为定性

孙伟伟律师多次会见、详细梳理整个作案流程后发现,当事人在诈骗链条中的实际作用,与团伙用于拨打、转接电话、群控通信的外挂设备直接相关。设备由谁提供、如何设置、运行了什么程序、呼叫和转接记录如何、当事人能否接触和控制设备后台,直接决定其是诈骗实行犯、主犯,还是仅提供技术、通信帮助的人员。

孙伟伟律师明确提出:必须对涉案外挂设备依法鉴定,全面调取、固定设备后台数据和运行日志,才能对当事人行为准确定性。在此基础上,律师起草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并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要求调取设备后台数据、通话记录和资金链路等关键证据。

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无罪辩护的核心要点

第一,主观明知之辩。认定诈骗共犯,要求明知他人实施诈骗并有通谋;仅知道对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设备、账户、支付结算帮助的,可能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事后帮助转账、套现的,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第二,地位作用之辩。主犯与从犯刑期差距悬殊,要结合谁组织策划、谁出资分赃、谁招募管理、当事人具体操作什么、实际获利多少综合认定,不能仅凭一份不利供述就认定主犯。

第三,技术设备之辩。外挂设备的功能鉴定、后台数据和呼叫记录,是区分诈骗实行行为与技术帮助、区分主从犯的关键;设备未鉴定、后台数据未调取,定性就缺乏客观基础。

第四,犯罪数额之辩。诈骗三千元、三万元、五十万元,分别对应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十年以上直至无期徒刑;不能将团伙全部流水归责于个人,账户和数字货币流水应逐笔甄别,剔除合法资金与重复计算。

第五,证据链与供述之辩。重点审查被害人陈述、电子数据、资金鉴定能否相互印证,首份不利笔录有无指供、诱供、记录失实,同步录音录像是否完整。

四、黄金三十七天,孙伟伟律师做了哪些工作

一是接受委托当日即会见,安抚情绪、了解首次讯问情况,讲清电诈及关联罪名的区别和数额标准;二是多次会见开展讯问辅导,帮助当事人梳理作案流程、明确实际分工,指导如实陈述并逐字核对笔录,记录不符的当场要求更正;三是拘留三十天内持续与办案民警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调取证据申请书和取保候审申请,推动对设备鉴定和后台数据调取;四是审查批捕的七天里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要求当面陈述,围绕设备未鉴定、后台数据缺失、主犯认定证据不足、社会危险性较低充分说理;五是指导家属准备固定住所、家庭责任、退缴意愿等材料。最终检察官采纳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不批准逮捕,当事人在拘留后三十七天内被取保候审。

孙伟伟律师,青岛刑事辩护律师,擅长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网络犯罪辩护,精于电子数据审查、不批捕辩护和取保候审,服务覆盖青岛全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