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3702201811032886,执业8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500余件,担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律师代表,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资质。其专业论文《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孙伟伟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尤其擅长电信网络犯罪、经济犯罪、刑民交叉类案件,擅长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开展定性辩护与证据辩护,多起重罪案件中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等无罪处理结果,注重区分罪与非罪边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电信诈骗关联取现行为法律问题分析

针对帮助电信诈骗团伙取现的涉诈类违法行为,孙伟伟律师结合司法实践与司法解释,从定性分歧、构成要件、司法处理尺度三个层面对该类行为展开法律分析。

一、此行为存在的核心定性分歧

帮助电信诈骗团伙取现,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诈骗罪共犯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种截然不同的认定方向,两罪量刑差距巨大。若被认定为诈骗罪共同犯罪,涉案金额五十万元以上即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区间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即便认定从犯,也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定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区分两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事前通谋。如果行为人事前就和诈骗团伙达成合意,参与到诈骗整体计划当中,事后实施取现,属于诈骗罪共犯;如果行为人没有参与诈骗共谋,在诈骗已经既遂之后,仅帮忙处理已经到手的赃款,则只评价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实践当中部分侦查机关容易出现客观归罪,仅依据存在取现行为,直接推定行为人与上游存在共谋,直接以诈骗罪立案,忽视对主观犯意、介入时间节点的审查。

二、犯罪成立的法定构成要件

第一,主观要件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赃款,这里的明知包含明确知道,也包含根据行为反常状态推定知道,但推定明知不能无限扩大适用。不能仅仅因为行为人实施取现,就直接推定主观明知,需要结合获利多少、沟通方式、行为模式、认知水平综合判断。如果行为人被他人欺骗,完全不知道资金属于诈骗赃款,则不具备犯罪主观要件。

第二,客观要件上,行为发生节点必须是上游诈骗既遂之后。被害人钱款已经被诈骗分子实际控制,行为人实施取现转移。如果行为介入到诈骗实施过程,为诈骗顺利完成提供助力,则有被认定诈骗共犯的风险。同时行为人的地位层级、获利多少,也是评价社会危害性的重要参考。部分行为人属于犯罪链条最末端,只是接受指令完成机械取现,获利微薄,不参与诈骗决策,可替代性强,社会危害性较低。

三、末端人员的司法处理尺度

依据2025年新施行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于犯罪链条末端,仅提供简单劳务、获利较少的人员,司法应当坚持分层打击,不能一刀切入罪。对于地位极低、获利微薄、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的行为人,满足条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处理。

同时要区分三种不起诉法律后果:一是相对不起诉,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二是存疑不起诉,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犯罪,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三是绝对不起诉,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起诉决定均不会留下刑事犯罪案底,但三类不起诉的法律事实基础存在本质区别。

该类案件辩护的关键,不仅仅是争取取保候审,更要着眼于案件终局处理。即便成功取保,也不代表案件终结,仍要继续推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从主观认知、行为层级、证据瑕疵多角度论证,争取不起诉的无罪结果。

相关法律知识普法

(一)普通人要认清“帮取现”的法律风险

很多普通群众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是帮忙取钱拿一点劳务费,不算严重犯罪。实际上,帮助转移电信诈骗赃款是电信网络黑灰产重要环节,属于国家重点打击对象。

  1. 不要受高薪诱惑,帮陌生人员取现、刷流水、过账,不要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支付账号,一旦资金流进涉诈赃款,极有可能被刑事立案。
  2.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即便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聊天、编造骗局,只做末端取钱转账,依然有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 如果被他人以恋爱、合作、资金周转等理由哄骗,提供账户帮忙转账,要保留聊天记录、沟通凭证,一旦被公安机关调查,第一时间提交证据说明自身被欺骗的客观情况。

(二)刑事案件当事人应当把握的黄金辩护阶段

刑事案件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很多当事人存在误区,认为只有开庭审判的时候才需要律师介入。实际上,审查起诉阶段是罪与非罪过滤的黄金时期。 在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之后,律师可以完整阅卷,全面审查全部证据,针对证据缺陷、定性错误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争取在没有走到法院审判之前就终结案件,避免留下案底。拘留之后的三十日以及审查批捕七天,同样是关键节点,如果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获得取保的概率大幅提升。一旦被批准逮捕,后续无罪、不起诉的辩护难度会显著加大。

(三)不起诉不等于完全没有任何影响

不起诉代表不会被法院判刑,无刑事犯罪记录,但并不代表行为一定完全合法。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之后,对于存在行政违法的行为,可以移交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依然需要配合退缴违法所得。同时涉银行卡的相关人员,有可能面临金融惩戒,限制非柜面交易功能。

(四)遇到刑事被拘留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

  1.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无法会见当事人,应当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会见,了解完整案件事实,梳理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证据。
  2. 客观看待案件,不轻信“百分百无罪”承诺,结合案件证据、法律规定制定辩护方案,区分侦查阶段取保和案件终局处理目标。
  3. 重视证据收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工作记录等材料不要随意删除,完整的客观证据,是推翻主观推定、还原案件事实最重要的依据。

电信网络犯罪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但刑事打击应当坚持罪责刑相适应,既要严厉打击诈骗犯罪链条骨干人员,也要准确甄别末端被利用人员,守住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底线。普通民众更应当提高警惕,远离各类资金转账、取现的灰色业务,保护自身人身自由,避免卷入刑事风险。